1.爸爸58歲,有薪資12萬元,可以列為扶養人嗎?
2.是否可以先扣掉列舉,這樣就低於免稅額了?
3.因為我使用列舉,雖然爸爸的薪資高於免稅額7萬7,但如果將爸爸的薪資(12萬)扣掉薪資特別扣除額10萬,再扣掉健保7千多,還有免稅額7萬7,整體算下來,可以降低我的應繳稅額。此作法是否可行?
回應 問題回報
1.不行(未滿60歲直系親屬.所得超過7.7萬)
2.不行
3.不行
報稅小博士 洪士聰
雖報稅規定~~被扶養人(直系親屬)要年滿60歲,才可列報。
但實際上只要該直系親屬確實為"無謀生能力"....即無任何薪資收入(未投保勞保),未滿60歲一樣可報扶養哦!!
所以~~父親有12萬的薪資收入,是沒辦法列舉扶養的!!